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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通报选编2020年第1期

02.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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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期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选取了近期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供大家引以为戒。希望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按照党中央部署,市委、市国资委党委的各项安排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履职尽责,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

一、市纪委公开曝光八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

1.旬阳县神河镇脱贫办专职副主任何坚,镇干部马胜利、陈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按值班安排,2020年1月26日,神河镇政府机关春节及疫情防控带班领导为何坚,值班人员为马胜利、陈飞。当日上午8时30分许,县委负责同志明察暗访疫情防控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均未在岗,电话督促后,半小时左右3人才陆续到岗。1月30日,何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对负主体责任的镇党委书记胡朝余,责成向县纪委做出书面检查;对负主体责任的镇长华开军,由县纪委对其谈话提醒。

2.旬阳县铜钱关镇社保协理员刘东隐瞒胞弟从武汉返家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铜钱关镇上报的《湖北及武汉来(返)旬人员健康登记表》)有60余处明显错误,县联防办收到该表后,未认真审核,直接纳入全县数据统计,造成整体数据失真。该表签批人为镇党委书记陈康、镇长张先锋,填表人为刘东。另发现,1月20日刘东之胞弟从武汉务工返回家中,与其同住的刘东直至1月30日才按规定申报。以上问题,刘东负有直接责任,由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刘东处隔离期,尚未结案);陈康、张先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镇纪委书记夏长朝监督责任缺失,责成陈康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对张先锋、夏长朝谈话提醒,其他责任人由有关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3.紫阳县向阳镇营梁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杨鹏漏报湖北返乡人员信息问题。1月23日,杨鹏向镇政府汇总、上报本村各组湖北返乡人员信息时,将已清楚掌握的八组湖北返乡人员谢某某漏报。直至1月25日,镇政府大数据对比发现该问题,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杨祥军进行核实,杨鹏才予以补报。1月27日,谢某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杨祥军主体责任缺失,导致有关人员未被及时隔离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险。2月2日,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杨祥军予以批评教育。

4.紫阳县蒿坪镇双星小学教师温泽武(本校总务后勤工作负责人)违规聚餐问题。1月25日,温泽武从微信群收到县指挥部不聚餐令。1月26日,在明知亲属中有湖北黄冈市返乡人员的情况下,温泽武使用双星小学灶具、餐具,在本校一楼教师办公室设宴两桌,召集从湖北麻城县返乡人员张某某、汪某某夫妇及其他亲属共23人聚餐,导致就餐人员存在交叉感染的潜在危险。2月2日,温泽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石泉县中池镇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叶方军等人排查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按照镇村会议安排,叶方军直接承担筷子铺村一组、二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1月27日,中池镇纪委在疫情防控督导中发现,叶方军的儿媳、孙女近日在湖北旅居5日后返回筷子铺村一组家中;一组村民张某某近日在湖北黄石市、武汉市旅居6日后,又在汉阴、石泉县城及中池镇多处游玩,才返回家中。以上疫情,叶方军未发现、上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月2日,叶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中池镇副镇长(包片责任人)徐进诫勉谈话。

6.石泉县移民(脱贫)搬迁办职员刘胜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月1日11时许,刘胜聪驾驶摩托车无视执勤民警手势指挥,强行冲闯本县池河镇疫情防控筛查检测点,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月2日,刘胜聪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县纪委对主体责任人、县移民(脱贫)搬迁办主任张本康警示谈话。

7.白河县卡子镇凤凰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席凡国荣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经查,凡国荣2019年10月起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1月27日起,凤凰村委会在湖北返乡人员摸排核实中,多次电话询问其是否经过或在湖北停留过,凡国荣予以否认,并强调自己是从西安返回。1月29日,有关部门向镇村反馈其在武汉住宿详细记录后,凡国荣才承认自己在武汉务工,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2月2日,凡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东坝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胡斌失职失责问题。2月2日,示范区(试验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组在恒口镇东坝社区检查时,发现社区居委会武汉返乡人员及家庭成员台账漏测漏报8人;由居委会负责监管的6户18人自行居家隔离人员中,部分人员居家隔离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居委会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日对居家隔离对象周某某、王某监测体温、报送信息。以上问题胡斌负有直接责任,2月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其他省市通报典型案例

1.不担当作为。1月29日,中央指导组派出督查组,赶赴黄冈市进行督查核查,面对询问,黄冈市卫健委主任唐志红、市疾控中心主任陈明星,对收治病人数、床位数量、检测能力数等,一问三不知,引发舆论关注。据湖北省黄冈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1月30日消息,黄冈市委研究同意,提名免去唐志红同志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其免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失职失责。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和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信息公开错误等失职失责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免去张钦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陈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勤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红十字会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党组织依纪依规处理。

3.违规外出参加聚餐。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志勇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请假到湖北省枣阳市参加婚宴,往返均在武汉市转乘动车。回到金城江区后,程志勇在按规定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违规外出参与聚餐活动,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30日,程志勇受到免职处理;1月31日,金城江区纪委对程志勇予以立案审查。

4.瞒报家属武汉返乡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腾龙的儿子在中南民族大学读书,于2020年1月15日从武汉返回,16日晚10点左右到达凤山县城家中。罗腾龙身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没有如实报告和按规定居家隔离。1月29日,罗腾龙受到停职处理。1月31日,凤山县纪委对罗腾龙予以立案审查。

5.擅自泄漏、发布工作信息。2020年1月28日,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县委办公室干部罗乾熠擅自将未经领导审核签发的情况报告转发到工作微信群,九驿街道办副主任彭俍栋及工作员张晓婷看到情况报告后又相继转发至其他5个微信工作群,造成工作信息的扩散泄露,产生不良影响。1月30日,彭俍栋、罗乾熠、张晓婷被立案审查调查。

6.擅离职守。1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唐青擅离职守,没有在岗在位。1月29日,唐青受到停职处理,问责程序正在启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疫情防控中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各项要求,以实际行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送: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领导、各党支部、集团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