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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

02.052020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
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
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督促协调,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全力抓好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围绕大局主动履责,敢于担当,齐心协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要集全国之力优先保障湖北省和武汉市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医护人员需求。在抓紧做好现有企业复工、开足马力生产的同时,督促相关国企尽快转产扩能,充分调动民企等社会力量积极性,帮助解决资金、资质、生产场地、设备购置和原材料采购等实际困难,推动全产业链协调联动,在保证质量基础上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鼓励地方采取缓缴社保费等方式促进企业稳岗。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二要强化地方首责,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积极组织蔬菜和畜禽等生产,推动相关饲料、屠宰、加工企业加快开工复产,投放库存玉米,保证养殖业生产需要,增加肉蛋奶供给。三要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及时制止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突出保障重点地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

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自1月1日起暂采取以下措施:对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加大对药品和疫苗研发的支持;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会议确定,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会议强调,宏观政策支持要精准到位,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保证资金用在刀刃上,对借机骗取套取财政和信贷资金的违法行为坚决严惩不贷。


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讲话

(2020年2月1日)
郭  青

乡亲们,同志们,朋友们: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各项决策部署,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闻令而行,放弃春节公休假,奋战疫情第一线。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对广大市民村民支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由于我市四县与湖北毗邻,在鄂务工返乡人员较多,加之返程上班高峰在即,疫情防控最危险的“窗口期”已经到来,我们务必按照战时要求、战时纪律、战时状态,全面升级相关防控措施。

第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当好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做到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共产党员的模范身影,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第二,要以有效的群防群控遏制疫情蔓延

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全面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彻底斩断疫情传播途径。

一要严把卡口。继续对火车站实行规范防控,在入境各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入口处加强驾乘人员检测、车辆排查和货物检疫,对外地车辆人员特别是从湖北武汉等地过境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劝返工作,坚决杜绝输入性风险。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倒逼问责,谁的卡口失责,就追究谁的责任。

二要严谨排查。县区负主责,镇村为主体,进一步排查湖北来安返安及密切接触人员,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追踪到人、登记在册,坚决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要下苦功夫、笨功夫,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对走访排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发热人员要逐一核对信息,严格分类监测。所有零售药店对发热、咳嗽病人购买相关药品要登记并及时报告。近期要积极引导错峰返程,避免人群聚集;已经返程的,需向单位如实报备假期活动轨迹、有无接触疫区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的监测,待无异常后方可到岗;因探亲等已在湖北地区的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应向单位报备暂缓返岗。

三要严格隔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规范要求集中进行医学观察。每镇至少确定一处达到隔离条件的医学观察点,按照技术标准,配套相关设施,科学规范开展隔离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注重做好情绪安抚、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对相关人员隔离观察后,其家庭无生活自理能力人员,要妥善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要严密救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必治。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防交叉感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把好第一道关口。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救治力量,合理调配、统筹使用,发挥核心作用。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对重症病例,规范转运到省级定点医院救治,尽最大努力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一线医护人员要注意加强自我防护,严防交叉感染。

五要严禁聚集。实行聚集活动限制,取消各类文化旅游、节庆、庙会等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暂停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和营业性演出场所对外营业,提倡丧事简办、喜事缓办、其他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于人员聚集且无防护措施的,村委会和社区干部可劝散劝返,对于不听劝阻的,可向各级联防联控指挥部举报。严格落实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禁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人员出入。2月14日前,市县两级一律取消召开各类大中型会议,确需召开的,可采取电视电话会等方式举行。

乡亲们,同志们,朋友们,面对这场疫情,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掉以轻心,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现在有的地方群众还在扎堆跳广场舞、围桌打麻将,对疫情防控不以为然,这是对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要坚决加以纠正。

第三,要以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地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宣传群众、调动群众,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治人民战争。

一要协同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多做鼓舞人心、团结人心、温暖人心的工作;全市各类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担当责任,多方参与社会捐赠和调配防护应急物资等工作。

二要信息透明。强化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布、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加强相关政策和科学防护知识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三要全力保障。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防控物品需求。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用品要优先保障医疗救治和疫情排查一线人员需要。切实做好蔬菜粮油、日用百货等保供稳价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供需稳定。

四要关心关爱。妥善安排一线人员食宿生活,合理调配一线人员倒班轮休,确保一线人员有热饭吃、有热水喝、可取暖、能休息。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大力宣传表彰疫情面前挺身而出、英勇奋斗的先进典型。

五要依法依规。由市联防联控指挥部统筹全市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推进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严格执法执纪,对疫情防治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麻木松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特别是疫情排查走形式、漏报瞒报疫情信息导致疫情处理延误的干部更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玩忽职守罪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听从统一安排、不接受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导致疫情处理延误或导致“人传人”的群众,要批评教育、告诫劝诫,情节严重的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法律责任。

众志成城,方能共克时艰。冬天就要过去,春天就在眼前。我相信,通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将疫情对安康的影响降到最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关于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专门批示。为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勇于担当,全面突显战斗堡垒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要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践战场,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认真履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统筹调动和整合各方力量、资源,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尽量不要组织参加聚餐聚会活动。要做好对从武汉返乡、流入人员的排查登记,密切关注重点人群和人员聚集重点区域,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要加强本系统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群众开展辖区环境卫生治理,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增强社会信心,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靠前,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切实发挥好主心骨作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疫情防控工作直接抓在手上,亲自抓、总负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带头坚守岗位、值班值守,在关键时刻迎难而上、靠前指挥,及时赶赴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抓好稳定,激励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不畏风险、迎难而上、从容应对。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全力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患者最大的关心关怀,给医务人员最强的保障支持。全体“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要迅速到村,全力投入重点对象摸排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排查、监测、报告的机制,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注重挖掘宣传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坚定党员群众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

  三、广大党员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扬不畏困难、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让广大群众在疫情面前能够随时听到党组织的声音,看到党员的身影,感受到党的温暖。要带头学习宣传科学防控知识,身体力行、模范践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坚决抵制谣言散布,使广大群众坚定防治信念,消除恐惧心理,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带头配合做好疫情排查筛查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强化联防联控,密切关注武汉来安、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人员聚集等重点区域,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教育引导身边亲友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要带头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不购买、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积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要保持战时状态,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外出流动党员数量大、流向多,已经返乡的外出流动党员,要主动配合镇办、村(社区)做好信息登记和筛查检测,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并协助提供在外乡亲情况;尚未返乡的,要积极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党委政府落细落实防控要求,帮助摸排安康籍乡亲有关情况,形成群防群控强大合力。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为民负责、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中叩问初心、践行使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26日


中共安康市纪委
安康市监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

为认真贯彻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现就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对工作部署和纪律要求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积极有力落实省委、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政治要求、工作要求、纪律要求,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成立两个监督检查组,由委领导同志牵头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2名县级干部分别担任组长,抽调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执行纪律要求等方面情况。春节期间,将派监督检查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疫情防控工作是近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严肃对待,从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联防联控措施不实、执行纪律和工作要求不严的进行通报曝光、约谈问责,对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处置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安康市纪委 安康市监委
2020年1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银发〔2020〕29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

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1月31日


中共安康市纪委 安康市监委
关于八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年2月5日)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是纪检监察机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措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战时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9件,初核39件,立案12件,处分10人,组织处理55人。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八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旬阳县神河镇脱贫办专职副主任何坚,镇干部马胜利、陈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按值班安排,2020年1月26日,神河镇政府机关春节及疫情防控带班领导为何坚,值班人员为马胜利、陈飞。当日上午8时30分许,县委负责同志明察暗访疫情防控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均未在岗,电话督促后,半小时左右3人才陆续到岗。1月30日,何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对负主体责任的镇党委书记胡朝余,责成向县纪委做出书面检查;对负主体责任的镇长华开军,由县纪委对其谈话提醒。

二、旬阳县铜钱关镇社保协理员刘东隐瞒胞弟从武汉返家等问题

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铜钱关镇上报的《湖北及武汉来(返)旬人员健康登记表》)有60余处明显错误,县联防办收到该表后,未认真审核,直接纳入全县数据统计,造成整体数据失真。该表签批人为镇党委书记陈康、镇长张先锋,填表人为刘东。另发现,1月20日刘东之胞弟从武汉务工返回家中,与其同住的刘东直至1月30日才按规定申报。以上问题,刘东负有直接责任,由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刘东处隔离期,尚未结案);陈康、张先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镇纪委书记夏长朝监督责任缺失,责成陈康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对张先锋、夏长朝谈话提醒,其他责任人由有关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三、紫阳县向阳镇营梁村党支部委员、文书杨鹏漏报湖北返乡人员信息问题

1月23日,杨鹏向镇政府汇总、上报本村各组湖北返乡人员信息时,将已清楚掌握的八组湖北返乡人员谢某某漏报。直至1月25日,镇政府大数据对比发现该问题,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杨祥军进行核实,杨鹏才予以补报。1月27日,谢某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鹏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杨祥军主体责任缺失,导致有关人员未被及时隔离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险。2月2日,杨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杨祥军予以批评教育。

四、紫阳县蒿坪镇双星小学教师温泽武(本校总务后勤工作负责人)违规聚餐问题

1月25日,温泽武从微信群收到县指挥部不聚餐令。1月26日,在明知亲属中有湖北黄冈市返乡人员的情况下,温泽武使用双星小学灶具、餐具,在本校一楼教师办公室设宴两桌,召集从湖北麻城县返乡人员张某某、汪某某夫妇及其他亲属共23人聚餐,导致就餐人员存在交叉感染的潜在危险。2月2日,温泽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石泉县中池镇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叶方军等人排查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按照镇村会议安排,叶方军直接承担筷子铺村一组、二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1月27日,中池镇纪委在疫情防控督导中发现,叶方军的儿媳、孙女近日在湖北旅居5日后返回筷子铺村一组家中;一组村民张某某近日在湖北黄石市、武汉市旅居6日后,又在汉阴、石泉县城及中池镇多处游玩,才返回家中。以上疫情,叶方军未发现、上报,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月2日,叶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筷子铺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中池镇副镇长(包片责任人)徐进诫勉谈话。

六、石泉县移民(脱贫)搬迁办职员刘胜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月1日11时许,刘胜聪驾驶摩托车无视执勤民警手势指挥,强行冲闯本县池河镇疫情防控筛查检测点,受到公安机关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2月2日,刘胜聪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县纪委对主体责任人、县移民(脱贫)搬迁办主任张本康警示谈话。

七、白河县卡子镇凤凰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席凡国荣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经查,凡国荣2019年10月起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1月27日起,凤凰村委会在湖北返乡人员摸排核实中,多次电话询问其是否经过或在湖北停留过,凡国荣予以否认,并强调自己是从西安返回。1月29日,有关部门向镇村反馈其在武汉住宿详细记录后,凡国荣才承认自己在武汉务工,11日从武汉返回白河。2月2日,凡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东坝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胡斌失职失责问题

2月2日,示范区(试验区)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组在汉滨区恒口镇东坝社区检查时,发现社区居委会武汉返乡人员及家庭成员台账漏测漏报8人;由居委会负责监管的6户18人自行居家隔离人员中,部分人员居家隔离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居委会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日对居家隔离对象周某某、王某监测体温、报送信息。以上问题胡斌负有直接责任,2月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宗旨和使命。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要把握职能定位,注意方式方法,既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